首批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誕生記
首批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誕生記
2016年09月03日 11:19:19 瀏覽量: 來源:公益時報·新聞周刊 作者:王勇
六大問題待解
8月28日公示結束,9月1日,入選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平臺將正式根據《慈善法》開展公開募捐活動。
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平臺的首批遴選告一段落。然而,這并不是重點,還有不少問題有待解決:
第一,首批入選平臺如何監管?平臺運行中如果出現問題,該如何投訴解決,作為監管部門民政部需要按照怎樣的程序采用哪些手段進行監管,平臺退出機制如何設定,這一系列問題都有待解決。
第二,后續批次的平臺如何進入?首批遴選的流程、標準從某種程度上說是一次性的,新的平臺如何成為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平臺還是個未知數。是視情況再次遴選,還是制定標準讓平臺可以隨時申請呢?
第三,平臺與慈善組織之間的關系如何界定?包括作為全國性的互聯網信息平臺,各地的慈善組織只要符合平臺規則是否都可以在上面發布募捐信息,線上線下的審核溝通成本如何解決,運營平臺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慈善組織之間的關系如何界定,對于籌款信息的真實性各負怎樣的驗證責任等。
第四,支付方式唯一還是多樣化?對于捐贈人和慈善組織來說,多樣便捷的支付手段才能有愉悅的捐贈體驗,但已經入選的平臺中不少只支持自家的支付手段,這無疑會給捐贈者增加捐贈難度,而作為統一或指定的平臺理應滿足各種需求。
第五,未入選平臺在開展公募項目怎么辦?參與答辯但未入選的部分平臺,如淮安陽光慈善網、招商銀行-網通月捐公益平臺、公益天津服務平臺等都已經在發布募捐信息開展互聯網籌款,不排除其他未參與評選的平臺也存在這種情況。9月1日之后,這些平臺是否要停止活動?如果必須停止,已籌的善款怎么辦?下一批遴選還沒有時間表,到底要停多長時間?
第六,慈善組織可以單獨在自己的網站發布募捐信息嗎?《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臺發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布募捐信息。這是否意味著必須先在慈善信息平臺發布,然后才能在自己的網站發布?如果是這樣,慈善組織的自主權在一定程度上將是被削弱了。
對于這些問題,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后續將會制定具體的規則和標準,要求各平臺做好相應改造,并實施動態監督和管理,并將以開放和善意的態度適時啟動后續的平臺遴選標準制定和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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