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官辦慈善到人人公益的30年
從官辦慈善到人人公益的30年
2017年01月12日 14:45:25 瀏覽量: 來源:中國慈善報 作者:黎宇琳
新公益沖擊舊體制
90年代,經濟改革激蕩起伏,但是非營利行業的發展少人問津,政策也沒有提供什么驅動力,直到1999年6月,第九屆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新中國才有了第一部捐贈法律。
《捐贈法》出臺的同年,出自國務院扶貧辦的企業家何道峰“重返”扶貧辦,以志愿者的身份實際執掌中扶貧,在一家官辦基金會內部開啟了“去行政化”的改革,探索一條不拿政府補貼,不占人員編制,像企業一樣運作,靠好項目拿社會捐款的市場化道路。
十余年后,中扶貧成了中國最好的公益基金會之一,在許多公益界人士看來,甚至可以把“之一”去掉。2010年,在與知名慈善家曹德旺的“2億對賭”中,這家基金會硬氣而又穩健的作風令人印象深刻。當年,西南五省大旱,曹德旺捐出2億元,但條件是,中扶貧要保證在6個月之內,讓9萬多戶農民都拿到捐款,差錯率要低于1%,管理費用不超過3%—這堪稱企業家向公益界提出的,迄今為止最苛刻的要求。中扶貧接招,執行,完成任務,一舉奠定了業界地位。
千禧年前后,中國公益的原野上長出了中扶貧這樣的大樹,但環顧四周,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這片原野仍是一片疏落。中扶貧成了一個孤本,直至2016年末,官辦基金會的體系里也沒能產出另一個差堪比擬的案例,按照清華大學教授鄧國勝的說法,其改革“有明顯的個人英雄主義色彩,從某種程度上講,不具有代表性。”
公家的改革向來艱難,如同國企改革的一波三折,公益慈善也需要等待來自民間的動力。
時間終于來到2004年,這是一個重要的年份。當年6月,《基金會管理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首次提出鼓勵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的意見,被視為民間慈善的破冰性文件。自此,中國民間基金會終于登上歷史舞臺。
政策是公益行業第一生產力的說法再次得到驗證。2004年12月,愛佑慈善基金會的前身北京市華夏慈善基金會成為國內第一家注冊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次年6月,廣東企業家翟美卿創辦了“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
(在很多資料里,香江被稱為中國首個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這一說法也沒錯,因為愛佑在成立之初,是地方性基金會,香江拿到了民政部“001”的批號,是首家“全國性”民間基金會)
這一時期,官辦基金會動作頻頻,民間基金會也陸續成立,形勢看似一片大好,但實則暗流涌動,許多不正之風開始出現,為日后慈善丑聞的大爆發埋下了伏筆。
2005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支持慈善事業”,這本是一件好事,但各級政府在后面加了幾個字,變成“支持慈善事業,發展第二稅源”,事態開始走歪。許多地方政府揮舞紅旗,發動“慈善風暴”,上級動員,強行攤派,以權謀捐,“慈善”開始大規模地染上權力與金錢的色彩。
長時間的積弊,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首次展現在眾人面前。在那場罕見的災難面前,民間的捐贈熱情被點燃,但是,當時缺乏具有國家級別公信力的民間慈善機構(他們也沒有公募資格),于是760億民間捐款,超過8成進入了政府賬戶,雖說政府也沒浪費,大抵都用于救災,但是,賬目混雜不清、缺乏“售后服務”的官辦慈善體系讓許多捐贈者產生了不滿。
在這次地震中,加多寶公司為汶川災民捐了1億元。其后,該公司想要了解1億元到底用于何處,但是接受捐贈的機構卻無法解釋清楚,這讓加多寶方面很不滿意。盡管在事后的審計中,汶川地震捐款并未發現貪腐情況,但對于捐款人而言,善款去向不明的結果依然讓人難以接受。
今天,人們普遍認為汶川地震是中國公益的“元年”,原因就在于,汶川作為一個巨大的歷史舞臺,對數以萬計的公民與企業完成了一次卓有成效的公益啟蒙,自此之后,“公益”不再是知識分子圈層里生僻的名詞,而成了越來越高頻的社會熱詞,人們也不再是對善款去向漠不關心、對被攤派下來的募捐任務聽之任之的被動公民。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 2017-01-11歲末盤點:2016哪些慈善熱點大事件最受...
- 2017-01-11中慈聯組織各界專家暢談慈善政策新趨勢
- 2017-01-11互聯網“掃霾”行動 這群人10年舉報16億次
- 2017-01-11“希望在線”公益平臺在京發布
- 2017-01-10浙江“夢想足球場”公益項目首開企業專場
浙公網安備 330103020016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