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革擔當者撐腰鼓勁 浙江省完善干部改革容錯免責機制
為改革擔當者撐腰鼓勁 浙江省完善干部改革容錯免責機制
2016年12月07日 07:53:20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作者:
如何推動廣大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如何解決一些干部不擔當、不敢為等問題?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實行改革容錯免責,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允許試錯、責任豁免的機制。
去年以來,我省已有多地對干部容錯免責進行探索。這次省里出臺的《若干意見》對干部容錯如何細化?對容錯免責的程序和內容作了哪些規定?日前,記者采訪了《若干意見》起草部門省委組織部的有關負責人。
倡導革新——探索容錯免責機制
臺州路橋區蓬街鎮小伍份村村民蔣仙明沒想到,為了讓自己住上新房子,當時擔任副鎮長的羅林華差點被問責。
去年,有群眾反映,在路橋區一項目征地拆遷中,羅林華違規為蔣仙明安排了一間宅基地。路橋區紀委立即進行了核查。經查,蔣仙明拆遷的房屋因為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辦理產權證,按照拆遷安置政策,無法安置宅基地。可是,考慮到蔣仙明年老體弱、孤苦無依、無經濟來源等實際情況,經鎮村兩級集體商量,適度放寬政策要求,為其安置了一間宅基地。
調查小組調查后認為,羅林華處理此事的方式方法是妥善合理的,既綜合考慮了實際情況,又保障了工程順利推進以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體現了敢于擔當、敢于負責的精神。為此,調查組作出了對其免責的決定。
容錯,對于許多人來說還是個不太熟悉的詞。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早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已提出,要鼓勵地方、基層和群眾大膽探索,寬容改革失誤。習近平總書記也多次指出,既要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要允許試錯、寬容失敗,強調要堅持“三個區分”,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導向,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氣魄、堅忍不拔的毅力推進改革。
浙江省委歷來大力倡導改革創新,2013年出臺的全面深化改革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的決定、2015年激勵干部干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若干意見和今年省委十三屆九次全會審議通過的補短板若干意見,都提出要建立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省委十三屆十次全會作出的《關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從嚴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中提出,要認真落實我省《若干意見》,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擔當,為敢于負責的干部負責。
“這次制定這一《若干意見》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就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鼓勵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敗的一系列要求精神,進一步推動廣大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著力解決一些干部不擔當、不敢為等問題,大力推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說。
釋放信號——鼓勵干部干事創業
《若干意見》針對一些地方及干部存在的怕出錯不敢為、改革推進難等問題,對完善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作出了原則規定。
“《若干意見》主要有4個方面特點。”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一是體現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若干意見》通篇貫穿全面從嚴治黨主線,一方面要求干部在守規矩講紀律前提下大膽干、大膽改革、大膽創新,激勵干部守規創業、守紀干事;另一方面要求嚴明紀律要求,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進行嚴肅問責。
“第2個特點是傳遞改革創新擔當有為的鮮明導向。”該負責人說,《若干意見》突出改革創新的基調,不是簡單為容錯而容錯,為免責而免責,更多的是樹立一個導向、傳遞一個理念、釋放一個信號。明確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承擔政治責任,支持和保護敢抓敢管、不謀私利的干部,傳遞干部為改革擔當、組織為干部擔當的信號。
第3個特點是重點解決“不敢為”問題。“目前,為官不為主要有不想為、不敢為、不會為等表現。如果說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機制主要是解決不想為問題,那么《若干意見》主要是解決不敢為問題,通過完善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打消干部思想顧慮,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主動性積極性。”該負責人說,第4個特點是給基層留出較大探索空間。“先干不評論,先做不議論,時間做結論”,是我省30多年改革發展的一個鮮明特點。《若干意見》更多是從改革創新容錯免責的基本要求、工作目標等方面作出規定,各地各單位可以結合實際進一步積極探索。目前,我省已有6個市和35個縣(市、區)出臺相關文件,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效果也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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