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也需申報個人事項
村官也需申報個人事項
2016年12月20日 08:02:3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賀勇
北京市豐臺區在全市率先將村干部納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范圍,全區754名村“三套班子”成員全部完成申報,以此筑牢杜絕農村“小官貪腐”防火墻。
2015年,北京市重點查辦了鄉鎮街道基層黨員干部在征地拆遷、工程建設、惠民惠農資金管理等重點領域的腐敗案件,全年查處“小官貪腐”問題630人,涉案金額5.21億元,各類案件觸目驚心。
豐臺區委書記楊藝文介紹,豐臺區制定了《豐臺區農村基層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暫行規定》,要求全區村級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三套班子”成員均需于每年1月31日前,如實報告上一年度本人工資、各類獎金、集體分紅等6項收入,房產、投資事項,以及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承包、使用本村集體土地,租賃、使用本村集體房屋等4項承包、經營事項。若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者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建議罷免等處理;黨員干部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責任編輯:賈歆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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