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張責任清單任前告知 上虞干部監督關口前移精準預防
四張責任清單任前告知 上虞干部監督關口前移精準預防
2018年06月16日 14:28:53 來源: 紹興日報 作者: 記者 范文忠 通訊員 程江橋 張葉琴
近日,轉任上虞區區直某部門一把手的杜姓干部在上虞區委組織部與其進行任前談話時,意外地收到了選人用人責任、經濟責任、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安全生產責任等“四張責任清單”。“任前一次性被告知‘四張責任清單’的情況以前從沒碰到過,這項新政讓我們在任前就能明晰作為一把手所承擔的選人用人、經濟、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責任,為到任后順利開展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他說。
這是上虞區最近出臺《上虞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前選人用人責任、經濟責任、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安全生產責任告知實施辦法(試行)》后出現的新變化。該區規定,對新任或轉任的鄉鎮街道、區直部門單位一把手或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上虞區委組織部在與其進行任前談話時,就將選人用人責任、經濟責任、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安全生產責任等相關責任一并“打包”,一次性明確告知其履行選人用人責任、經濟責任、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安全生產責任等的原則要求。“首次實行一把手任前‘四張責任清單’‘打包’告知,明確責任主體,有力推進監督關口前移,做到風險精準預防。”上虞區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據介紹,根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的不同特點,上虞區在制訂責任清單時進行嚴格分類,細化責任內容,精準告知領導干部任期內應當履行的責任,防止責任內容雷同,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如經濟責任方面,黨政機關責任清單6個方面內容25種情形,主要側重廉潔從政,要求其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遵守廉政規定及有關工資薪酬、兼職和職務消費等方面的規定,高度重視所在單位廉政建設;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責任清單5個方面內容21種情形,主要側重廉潔從業,要求其建立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在個人利益、分配所得、借用公款、職務消費和企業“三重一大”等重大經濟活動中遵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
最近,提任上虞區某鄉鎮黨委書記的張某到新單位上班第一天,就拿出任前談話時收到的“四張責任清單”告知書,把組織人事、財政、工業等各條辦線的相關負責人叫到辦公室,召開了一次別開生面的選人用人、經濟、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相關政策法規學習短會。他說:“‘四張責任清單’的內容非常全,各塊責任不但有相關政策依據,還分類分條細化了責任內容,讓我們在履行責任時有了明確的對照,不會產生差不多就可以了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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