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補新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空白點
臺州三千“黨代表”活躍在股份制企業
臺州三千“黨代表”活躍在股份制企業
2019年05月09日 17:31:04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作者: 記者 陸熙 沈建波

在我黨歷史上發揮過重要作用的紅軍黨代表,如今在臺州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市委向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股份合作制企業,選派的3000多名黨的工作員,因其出色的工作被企業經營者和職工親切地稱為“我們的黨代表”。
浙江隆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黃開發,就是臺州“黨代表”的典型。12月28日,記者在該公司采訪,恰遇由他介紹的公司副總經理陳緒豹剛被批準入黨,老黃說:“這是我當黨代表5年來發展的第13個黨員,當時這家企業沒有一名黨員。”他介紹入黨的孔夫壽已作為新一代“黨代表”,被選派到了另一家企業。
在臺州,像黃開發這樣的“黨代表”,肩負著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建立基層黨組織的重任。據統計,全市股份合作制企業實行選派黨的工作員制度以來,建立了一支5000多人的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發展了3200多名黨員,全市3名以上黨員的企業93%都建立了黨支部。
臺州市股份合作制企業已達2.5萬余家,產值利稅分別占全市的75%以上。這些企業黨建工作和經濟發展不同步的矛盾日益暴露,其中突出的問題是黨的工作存在大量空白點。至1993年底,建立黨組織的企業只占這些企業的1.08%,黨員僅占職工總數的1.37%。
“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經濟”,這是臺州引導股份合作制企業健康發展的一條經驗。90年代初,玉環縣借鑒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對紅軍派駐黨代表的做法,率先在股份合作制企業中派駐黨的工作員。市委及時總結、推廣,于1994年作出決定,凡年產值在100萬元以上或固定職工人數在50人以上、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股份合作制企業,必須派駐“黨代表”。今年10月28日,市委組織部又對“黨代表”的選派任用、職責權利、管理考核等作了進一步規范。
據介紹,“黨代表”由企業所在地黨委選派聘任,分專職和兼職兩種,他們在工作中堅持參與而不干預、配合而不遷就、引導而不強制,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協調董事會、監事會、廠長經理和職工等方面的關系。某公司因職工與經營者產生糾紛,造成停產。“黨代表”駱石綿及時穿針引線,化解矛盾,還為企業籌措資金40多萬元。
“黨代表”,受到企業經營者的歡迎和職工的擁護。玉環縣坎門鎮工辦會計許云英,擔任5家企業的“黨代表”,她深入車間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及時向廠長反映員工的合理要求,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記者在與部分臺州企業家座談時,他們都贊成選派“黨代表”這一做法,有的已向當地黨委打報告要求選派“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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