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倫:核心價值觀的有效載體
新五倫:核心價值觀的有效載體
2017年02月21日 12:15:42 瀏覽量: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龍靜云
首先,對“新五倫”中的某些內容法律化,增強其約束力。亞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人在達到完美境界時,是最優秀的動物,然而一旦離開了法律和正義,他就是最惡劣的動物。”由此可見法律對人行為的強制和威懾力量。事實上,“新五倫”中的每一倫都可以從法律的視角進行關照并滲透其中。如,父子關系可以通過婚姻家庭法以及刑法規定父母和子女的各自法定義務;官民關系可以通過行政法規定政府對人民的責任和義務;夫婦關系可以在婚姻法中強化夫妻彼此之間的責任和義務;人我關系可以通過信用法等相關法律確認生人社會中人們經濟和社會交往的權利和義務。法律的進入和滲透,將為“新五倫”在日常生活中的實踐提供強有力支撐。
其次,要建立完備的社會制度體系激勵人們信守“新五倫”。制度是對人們行為的剛性約束,它具有賞善罰惡的重要功能。運用社會制度進行社會賞罰,目的是揚善抑惡,激發人們的知恥心和向善心,提高人們的自律心和自覺踐行道德的能力。因為懲罰罪惡,能防止無德者作奸犯科;獎賞有功,可引導有德者行善立功。賞罰嚴明,自然會起到勸善止惡、行善除惡的作用。當代社會,社會賞罰首先是指政府建立一系列正式制度就一些特定行為的好壞和善惡性質對行為者實施的獎勵或懲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健全法律約束制度、市場競爭制度、職業主義制度等,以通過制度的利益賞罰支持道德的價值導向。行政規約賞罰機制能夠以行政命令、法規約束人們行為并對違章違規現象實施處罰。此外,作為非正式制度的社會道德也能對人們的行為進行有效約束與賞罰。它不僅能起到規范行為的作用,還能夠褒獎“道德善”并對“道德惡”實施道德制裁。媒體輿論也如同道德一樣對人們的日常生活進行隱性規約賞罰,因為人們在行為前總會考量大眾將會有何看法,而大眾輿論一旦形成共識,就會產生“群集效應”,展示出強大的賞善罰惡功能。
第三,要扎實開展道德教育把“新五倫”內化為人們心中的道德律。《論語·為政》中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毋庸置疑,良好的道德教育對人的品格塑造、道德養成都有重要作用。故而,在全社會加強誠信教育、責任教育、恥感教育,對人們體認、內化與實踐“新五倫”大有裨益。
第四,發揮民間組織的引領和訓練作用,推進“新五倫”的踐行。西方學者M·薩拉蒙指出,民間組織的特點是組織性、民間性、非營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這使得民間組織的活動能擴大社會公益供給,救助弱勢群體,在創造社會資本,倡導生態環境保護等諸多方面發揮自身的獨到作用。在道德建設方面,民間組織也能夠發揮對公民的道德引領與道德訓練的重要價值。可以斷言,民間組織的活動及其道德引領與訓練,能夠提升人們的道德修養水平和道德踐行能力,這對于“新五倫”的踐行將助益無比。
第四,要積極培育人們的道德敬畏以感躬身踐行“新五倫”。道德敬畏是指人們內心產生的對道德、法律與良俗的一種既敬又怕的心態。孔子認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就是說一個人要想成為道德君子,就須懷有一顆道德敬畏之心。康德的義務論學也告訴我們,要對“頭頂的星空”與“內心的道德法則”保有同樣的敬畏之心。由此可見,努力在全社會培育出敬畏自然、敬畏法律、敬畏規則、敬畏生命的心態,也是人們自覺踐履“新五倫”必不可少的心理維護與支撐機制。
作者:華中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北省倫理學會會長 龍靜云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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