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 | 派駐要扛起監督的責任
觀察 | 派駐要扛起監督的責任
2018年12月24日 17:18:52 來源: 浙江黨建網 作者: 王國偉 張姍姍
監督是紀檢監察各項工作的源頭活水。但是在一些派駐機構,監督恰恰又是短板,一些同志不敢、不想、不善監督。具體表現在不敢理直氣壯,在監督上搞“謙恭”、搞“客套”;認為監督多了不僅是“找茬”,更是“添亂”;監察體制改革以來,一些干部履行監督職責時還是用的“老方子”,走的“老路子”。
如何讓派駐紀檢監察干部扛起監督的責任擔當,更好履行監督職責?寧波市海曙區紀委監委的做法或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

監督為啥成短板
“一些單位和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平時派駐工作中不是沒看到、沒聽見,而是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喜歡搞一團和氣,有心病不愿意去得罪人,特別對一把手的監督上表現尤為突出。”李曉東直接點出一些派駐紀檢監察干部存在的“短板”。
不敢、不想監督,根源是責任擔當意識不強。以海曙區原住建局黨委書記、局長徐志紅違紀違法為例,其違紀違法行為從2007年到2016年案發,貫穿其擔任一把手長達十年的時間。足見在一些單位,派駐監督存在缺位的現象,導致“駐”的優勢反而成了履職的障礙。
監督方法缺乏,監督激勵不足,也是做不好監督工作的原因。 “在監督方法上,個別派駐機構還是‘老思想’,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考評機制不夠科學合理,缺乏真正的競爭機制及考評壓力,派駐機構的工作存在低標準應付的現象。”李曉東接受采訪時說道。
強化紀檢監察干部政治擔當,培養一支敢監督、想監督、善監督的紀檢監察隊伍,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的重要課題,也是海曙區紀委監委一直探索的方向。
扛起責任擔當
心病還須心藥醫。對于派駐紀檢監察干部來說,要把腰桿挺起來、底氣硬起來,扛起責任擔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海曙區紀委監委開出“心藥”,增強派駐紀檢監察干部的責任擔當。
“之前的派駐紀檢監察干部考核管理機制,容易造成管理關系交叉、派駐機構與被監督單位利益捆綁等問題。”李曉東告訴記者,為幫助這些干部“去心病”,海曙區紀委監委從2016年開始實行具有紀檢監察工作特點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科級及以下干部,不在駐在單位進行考核,與委機關、巡察機構干部一并考核……新的考核評價體系,實現了由“我是駐在單位人”到“我是紀委人”的角色轉換,增強了歸屬感,減少了顧慮,監督積極性被有效激發。
2018年前三季度,全區處置問題線索334件,同比增長217%,其中派駐(出)機構處置問題線索增幅達312%;立案113件,同比增長66%,其中派駐(出)機構立案增幅達48%;結案97件,同比增長98%……數字背后反映的是海曙區紀委監委《履職積分管理辦法》重新修訂以來,各級紀檢監察組織提升工作成效的縮影。
“該機制實行以來,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發現問題線索、運用‘四種形態’主動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大提高。”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組長朱朝興告訴記者,2018年3月重新修訂的《履職積分管理辦法》列出紀律查責、健全機制問責等30項履職要點,以積分排名為抓手,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履行職責進行指標式量化、同類項排位、差別化問責,“指揮棒”的作用進一步發揮。針對監督單位巡察反饋的問題,第五紀檢監察組不護短,不遮丑,處理各類相關人員52人次,收回違規發放津補貼及報銷等費用35.99萬元,制定完善制度18項,對干部職工形成強有力的震懾。
“這些制度表面上看是給大家戴上了緊箍咒,但實質上是給紀檢監察干部的履職之路加上了安全閥。”李曉東告訴記者。
構建多元監督體系
為促進紀檢監察干部善監督,海曙區紀委監委開出“良方”構建多元監督體系。
“去年的扶貧領域專項監督,我們抽調六組共30余名紀檢監察干部,走訪檢查87戶困難戶。監督組直奔受助戶家中檢查扶助情況,這次檢查向相關主管部門提出整改建議7條,立案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李曉東書記向記者介紹去年以來開展的交叉監督工作。交叉監督避免了人情羈絆,使得監督組能夠拉得下臉、靜得下心、沉得下身,開展監督工作。但是,單純地依靠交叉監督不僅監督主體產生依賴心理,還容易引發監督組相互“掐架”或“放水”等問題。
為適應新的工作任務和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海曙區紀委監委探索創新方法路徑,做到監督“有術”。圍繞“銜接有序、制衡有效、監督有力”目標,探索建立了“1+4+X” 組團式協作監督機制。
“1”即黨風政風監督室,突出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執紀監督中“研究部署、統籌協調、交辦督辦、分析研判”等職能;“4”即委機關4個紀檢監察室,定期與黨風政風監督室互相交流信息,共同研究、分析、商定日常監督工作;“X”即各鎮鄉(街道)紀(工)委和各派駐機構,由黨風政風監督室和4個紀檢監察室依托片區聯動協作機制,對鄉鎮(街道)紀(工)委和派駐機構監督力量的統一調度使用,建立健全調研指導、人才儲備、培訓教育等工作制度,在協作區內部逐步構建起配合順暢、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工作格局,進行聯動推進、同向發力,把監督往深里抓,往實里做。
組團式協作監督有效地整合了區域內監督力量,形成整體協作優勢,大大提升了監督工作的實效。今年以來,全區共實施“四種形態”362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占總數的68.5%,信訪舉報轉立案占比達19.4%。
執紀者說:
公權力在哪里 監督就在哪里
寧波市海曙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 李曉東:
監察體制改革以及行政區劃調整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人數增加有限,但監督對象卻大幅增加,面對繁重的工作任務和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和廣大紀檢監察干部既要有擔當的寬肩膀,又要有成事的真本領,才能有效提升新時代紀檢監察監督治理效能,確保公權力運行在哪里,監督就跟到哪里。
在提高監督效能方面,海曙區紀委監委突出“研究部署、統籌協調、分析研判”職能,建立健全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工作“1+4+X” 內部工作機制、監察機關與公安、檢察、法院等單位對外協作配合機制、執紀監督專題會等工作機制,明確執紀監督部門、派駐機構、巡察機構在監督方面的工作職責、范圍內容、工作方式和程序,總體上探索形成日常監督、季度研判、情況反饋、問題移交、案件快查的長效機制。
我們也非常重視“人”這個核心要素,通過導師帶徒、一線掛職鍛煉、專題培訓等務實管用的“組合拳”,全面補足“知識、視野、崗位、實踐”四個短板,解決紀檢監察干部“能力危機”和“本領恐慌”問題,做到敢監督、會監督、能監督。
下一步,我們將系統謀劃“智慧海紀”,實現紀檢監察數據平臺與政務大數據、社會大數據的信息共享共通,促進信息化與執紀監督工作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提升監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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