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創業創新人才最高可獲創業資助金2000萬
臺州:創業創新人才最高可獲創業資助金2000萬
2017年07月20日 16:10:49 來源: 中國臺州網 作者: 陳亮亮 李昌正
編者按
人才是創新發展的第一驅動力。為推動臺州市史上力度最大、系統性、針對性最強的人才政策《臺州人才新政三十條》迅速落地見效,日前,《臺州人才新政三十條》配套細則正式發布。配套細則使臺州人才新政30個條款的享受對象、范圍、額度等都有了更清晰的界定。今起,我們分別從引才政策、留才育才及其他相關政策等三方面,選取部分配套細則進行解讀。
臺州人才新政配套政策解讀
《臺州市“500精英計劃”人才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出臺
創業創新人才最高可獲 創業資助金2000萬
在此次新出臺的《人才新政三十條》配套細則里,作為最重要的措施之一,《臺州市“500精英計劃”人才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受到廣大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人才的高度關注。記者了解到,新的《實施細則》根據臺州實際,在操作性上進行了大膽的改革和創新,與原有措施有著不小的變化。
除了資助金額再提高之外,《實施細則》新增與調整了申報條件、入選人才途徑、認定工作組織次數、扶持資金資助方法、入選程序和機制等7方面內容,今后,在臺州市創業創新的高層次人才將會得到更加全方位的支持與服務。
資助力度再加大,資助金額最高2000萬元
記者看到,在新的《實施細則》里,對在臺州市創業創新的企業、團隊、人才的資助力度再次加大,最高可獲創業資助金2000萬元。
在創業人才資金金額方面,新入選的“500精英計劃”A類、B類、C類創業人才項目,可獲得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資助;新引進頂尖、領軍、高端人才創業項目,可獲最高8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資助。
此外,創業企業5年內實際投資額超過2000萬元的,超出部分按20%給予資助,資助總額最高2000萬元。
在創新人才方面,對新入選的“500精英計劃”全職創新人才,給予企業引才薪酬補助。對直接認定新引進到企業全職工作的頂尖、領軍、高端創新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給予企業引才薪酬補助,每年最高100萬元、80萬元、70萬元;柔性引進的,每年最高50萬元、40萬元、35萬元。
“新的《實施細則》調整了扶持資金的資助方法。”記者從臺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對創業項目,從原來創業啟動資金“433”的撥付方法,調整為按“項目實際投入額”“累計銷售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研發經費”比例進行分期撥付,提高創業項目投資主動性。
“對創新人才,從原來科研經費資助,調整為按人才年薪的60%給予企業引才薪酬補助。”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有利于將補助額度與企業引才質量有機結合起來。
申報條件有提高,新增“直接認定”引才渠道
記者了解到,除了創業創新資助力度進一步加大,《實施細則》在申報條件等方面也有了調整。
據介紹,為提高創業項目的規模和質量,《實施細則》在申報條件上有了提高。創業人才自有資金和企業注冊資金分別從原來的50萬元、10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200萬元。
同時,在入選人才途徑上,從原來“評審認定”單一途徑,調整為“評審認定”和“直接認定”兩種常規性途徑,此外,新增“以賽代評”的非常規性途徑,擴大引才渠道。同時,認定工作組織次數上,“評審認定”方式從原來的每年組織一次增加到每年組織兩次;“直接認定”將每季度組織一次,縮短人才認定時限,提高引才效率。
“同時,《實施細則》新增了三方面內容。”據介紹,此次在入選程序上新增“盡職調查”,對創業項目進行知識產權查證和可行性分析,防止欺詐、違規、虛假的創業項目入選。同時,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和審計“500精英計劃”創業項目實施績效,并作為項目扶持資金撥付依據,提高政策扶持的精準性。此外,還新增人才項目評優晉級和淘汰退出機制,打破精英人才項目“一評定終身”的定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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